韦伯定律——用数学公式来表达身心关系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6-04 09:43:34 / 个人分类:心理学小故事

    韦伯(E.H.Weber,1795-1878)出生于德国萨克森的威登堡,父亲是一名神学教授。有意思的是他没有继承父亲的衣钵,而是选择了几乎与其背离的一条道路,他成为了一名解剖学家、生理学家,并且是感觉生理学和心理物理学的创始人之一。他于1815年在莱比锡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两年后在该大学医学院讲授解剖学与生理学。他主要从事触觉的研究,颇有造诣。

    他对实验心理学的建立有两大贡献:一是用实验系统证明了差别阈限的概念;二是发现了心理学上第一个定量法则—韦伯定律。

    阈限的概念早在赫尔巴特时就已经提出了,但是他没有通过实验去证明,从而失去了成为一代大师的机会。阈限顾名思义就是一种界限,人们在生活中也经常会使用到这个词语,比如“一个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我们可以理解为忍耐的“阈限”。韦伯创造性地用实验证明了这一概念,他用简单、科学、有效的方法完成了实验,堪称经典,而且这一概念从实验心理学创立的那天起沿用至今。

    他先用圆规闭起来的两只脚,接触皮肤,然后一点点增大圆规两只脚之间的距离,在不能使用眼睛观察的情况下,研究在多大的距离下,圆规的两脚所接触到的皮肤上的两点才能被知觉为两个点而非一个点。他把刚刚能感觉到两点的距离称为皮肤触觉的差别阈限。这就是人类皮肤触觉敏锐度的指标。后来,他把这一方法推广到了全身,并且发现不同的身体部位两点阈是不一样的,手指和脸部最小,肩、背以及大、小腿最大,这也和大脑皮层的感觉区域基本对应,手指的感觉皮层区域大,感觉灵敏,而主管肩背等部位感觉的大脑皮层相对较小,感觉不及手指灵敏。这个我们在平常的生活中也应该深有体会的,手指被什么锋利的东西轻轻扎了下就能感觉到,而背部划了条口子说不定还没感觉呢。

    韦伯提出了心理学上的第一个定量的法则——韦伯定律。它虽然不像牛顿定律那样众人皆知,也没有相对论那样的惊世骇俗,但是对于刚刚从哲学的思辨中走出来的心理学,以及即将诞生的科学心理学来讲,意义非凡。

    他曾经做过这样一个有趣的实验:让参加实验的人,分别拿起两个重物,一个是标准重物(即以它作为比较准,进行比较),一个为比较重物,让其报告比较重物是否比标准重物重。如果两者之间的差别很小,人们会判定两者一样重,随着两者之间的差别增大到某一特定的值,人们开始判定其有差别,此时两者之间的重量之差称为最小可觉差。通过大量的实验,韦伯发现,两个重物之间的最小可觉差为一个恒定的比率:1:40。我们用面包打比方,比如一块41克的面包可以与40克的面包相区别开来,而一块80克的面包则需要与82克的面包才能刚刚区别开来。他用了一个数学公式来表示这种关系——K=△I/I(I是原来的刺激量;△I指刚能引起较强感觉的刺激增加量;K是一个常数),这就是著名的韦伯定律了。韦伯定律表明物理刺激同它引起的知觉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对应联系,却显示出身体与心理之间、刺激与感觉之间有相互依存的关系。

    后人的研究发现,韦伯定律只适用于中等刺激的强度范围,虽然韦伯定律有一定的缺陷,但这是在心理学史上第一次将感觉与刺激的相互关系进行了实验研究和定量的分析,韦伯运用标准的数学公式标示了差别阈限与刺激之间的函数关系,提出了心理学中的第一个定量的法则。他为开创心理物理学和建立实验心理学做出了贡献。

TAG: 心理学

谢小若 引用 删除 谢小若   /   2008-06-04 09:46:00
心理学真神奇,博主多多贡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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