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银行能规范信用卡推销人员的销售行为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4-23 22: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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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银行能规范信用卡推销人员的销售行为
   今日收到中行95566发来短信,说本人查询的国航知音卡并未退回卡中心,让我致电客服确认重新制卡.经与客服沟通后,得知这张卡是寄往单位地址了,我诧异为何同时申请的两张卡会发生分别寄往AB两地址的情况呢?因为申办信用卡这种事关个人信用和实际切身利益的事,每个信用卡的申请人都会审慎填写申请表,并选择自己认为安全可靠的投递地址的.
      因为单位办公的写字楼未设独立邮箱,邮品丢失的情况时有发生,所以我申请奥运卡填表时投地址是选的个人家庭住址,而第一张奥运卡是寄到我的家庭住址的,已经顺利收到并开卡了,而这张国航卡和两张卡的密码函我却至今未收到,回忆当时申卡时的情况:
      当时我在商场门口填表时只是想申请一张奥运卡,但在我刚填完表时,摊点的推销员又及时递过来一张中行卡产品的宣传单,并说中行现在推优惠政策,可以在奥运卡下面免费挂两张其它的卡.当时因为考虑常出差的原故,且习惯性的原因认为两张卡应该是独立额度的(推销员当时未说是共用额度),就选择了国航知音卡.当时摊点推销员只是让我选择了"金普"卡项和填了签名项,说是挂在第一张奥运卡下的所以其它项可以不用填了.
      现在想想这只不过是摊点推销员为增加销售量蒙蔽诱导申卡人的伎俩,而现在发生国航知音卡寄丢的原因,猜想很可能是哪张由推销员代为填写的国航卡申请表将投递地址错选为单位地址了.
      这种由销售人员诱导办卡的行为,不仅大量浪费了银行和个人资源,也为可能发生的不可预测损失和不必要的纠纷埋下了祸根.对于银行和个人双方都是有害而无益.也有损银行的信誉度和美誉度.尤其对于一家国内唯一的奥运会银行赞助商"中国银行"自身来说,可谓"有百害而无一利".
      希望银行能及时的规范信用卡销售人员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这种由推销人员"诱导"申卡人多办卡的行为.
建议:针对目前国内尚处于信用卡的普及阶段,大多数申卡人甚至是持卡多年的人对于信用卡的相关章程并不熟悉的实际状况,银行在征信时发现有同一身份证号下,同时申办多张非独立信用额度的卡时,一定要核实清楚相关信息(像投递地址之类的),并向申卡人说明是否为独立信用额度或共用信用额度.
      我想银行也不希望再发生像当年普及借记卡时,为片面追求发卡量,而最后不得不面对众多睡眠信用卡.或一张信用卡刚发行没多长时间甚至都没开卡就销户的情况频频出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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