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2008年第四期万利宝-“套利通”产品评析
兴业银行于2008年2月推出与资本市场套利品种挂钩的 20“套利通”人民币非保本产品理财产品。套利通1号由兴业银行、中信信托和国泰君安证券联合推出,由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部担任投资管理人。
本产品采取限期发售,最高发行规模4.5亿元,本期理财计划最低成立规模5000万元,认购起点为5万元,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一、产品费用
该产品有以下几项费用:0.35%的管理费,0.5%的信托报酬年费,0.15%的保管年费,0.15%的投资管理费。上述几项费用合计为1.15%。
二、产品投资范围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范围为新股申购、ETF套利、股指期货套利等资本市场套利产品。其运作的关键是利用证券市场中各种金融产品的定价差异,进行低买高卖,获得其中的收益。
三、产品评析
这款产品的亮点有两个,一个是其盈利模式,不同于以前各家金融机构发行的投资于股票、基金、新股认购等的理财产品,这款产品是进行套利运作来获得收益,但是需要提醒投资者的是尽管从套利运作的原理和以前的实践来讲,这一套利型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相对稳定,有一定的吸引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套利型理财产品没有风险。这种产品要求投资管理者具备一整套严格的操作模型及风险管理能力,能准确把握金融市场的走势,在对这些走势进行计量分析后,才能够获得某种概率上的套利机会。套利投资均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投资者对这类产品的收益,应有合理的预期,这也就是这款产品非保本的原因,这一点投资者应该引起注意。
作为一款预期年收益为7%至10%并且非保本产品,这款产品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在那里呢?这就要谈到这款产品的第二个亮点:产品的风险控制体系即资金保障体系。这款资金保障体系为:信托计划设计为优先、一般两个层级,资金比例为9:1,且一般级受益权人以其本金为限为优先级受益权人提供本金及7.35%年化收益保障。根据产品设计,购买这款产品的投资者为产品的优先受益人,而投资管理人即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为一般受益人,假设募集资金达到4.5亿元,根据资金比例为9:1,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将投入5000万元为购买这款产品的投资者提供资金保障。若信托计划年化收益率超过7.35%,投资者还将获得超过7.35%收益部分的10%分成。作为提供资金保障的回报,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将获得超过7.35%收益部分的90%分成。
那么这种保障体系具体是如何操作的呢?
根据产品介绍,当信托财产净值下跌至信托计划资金的93%或以下时,触发特别交易权条款,受托人必须连续不可逆地进行清仓操作。通过清仓,来有效控制优先受益权人面临的市场风险,保障优先受益权人的信托利益。
既然在93%的时候进行清仓处理,投资者又怎么会出现亏损呢?出现亏损的可能性主要出现在当信托财产净值下跌至信托计划资金的93%或以下时,受托人尽管已经开始执行止损,但是由于执行止损有一定的过程,最终的止损结果可能小于优先受益人的投入金额,即国泰君安证券公司投入的资金不能够弥补优先受益人的亏损,则投资者就会出现亏损。但应当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投资管理人投入的资金会全部损失。所以可以得出结论的是,如果在93%时时开始进行止损,投资者即使出现亏损,其亏损也比较有限。
四、投资收益分析
1、若理财期限为360天,至理财产品运作结束时信托计划年收益率为0.0%,则10万元理财本金可取得的理财净收益为:100000×(1-0.35%)×7.35%×360/365=7223.94(元)。如果信托计划的收益达不到7.35%,则投资管理人即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均会有所亏损,用其投入资金对购买这款产品的投资者进行收益弥补。
2、根据测算,优先受益人和一般受益人的投资回报率相同的平衡点为产品的运作收益率为8.26875%。
如果产品的运作收益率为8.26875%,则购买这款产品的投资者其收益总额为45000×(1-0.35%)×〔7.35%+(8.26875%-7.35%)×10%〕×360/365=3291万元,相对其45000万元的投资而言投资收益率为7.31%。投资管理人即国泰君安证券公司收益总额为45000×(1-0.35%)×(8.26875%-7.35%)×90%×360/365=366万元,相对其5000万元的投资而言投资收益率为7.31%。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和投资管理人的投资回报率相同。
随着信托计划运作收益率的提高,投资管理人的回报增长迅猛,如果信托计划年收益率提高到10%,则投资者可获得理财收益总额为:45000×(1-0.35%)×〔7.35%+(10.0%-7.35%)×10%〕×360/365=3368万元,相对其45000万元的投资额投资回报率为7.48%。
而投资管理人获利总额为:45000×(1-0.35%)×(10.0%-7.35%)×90%×360/365=1054.8万元,相对投资额5000万元而言投资回报率提升到21%。
若信托计划年收益率为20%,则投资者可获得理财收益总额为:45000×(1-0.35%)×〔7.35%+(20.0%-7.35%)×10%〕×360/365=3809万元,其投资回报率为8.46%。
投资管理人获利总额为:45000×(1-0.35%)×(20.0%-7.35%)×90%×360/365=5035万元,相对投资额5000万元而言回报率为100.7%,其投资回报率超过100%。
需要对投资者提出特别提醒的是由于1:9机制的存在,产品运作的年收益率不等同于投资者的实际投资回报率,由于投资者购买的是这款产品的优先受益人份额,从前面的分析也可以看出,在产品的运作年投资回报率为10%时,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率为7.48%。即使产品的运作年投资回报率从10%增长到20%(增长100%)的情况下,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率也仅仅增长到8.46%(增长了13%),而投资管理人即国泰君安证券公司的投资回报率则从21%增长到100.7%(增长了3.8倍),这就是1:9机制下的杠杆作用。
在2008年打新产品收益率下降的情况下,兴业银行推出这款产品意欲在秉承银行理财产品稳健投资理念的前提下,为投资者提供一定的回报。
这款产品由于1:9资金保障体系以及93%止损制度的存在,购买这款产品的投资者的亏损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是由于1:9资金保障体系的存在,在风险得到控制的同时,投资者应该对这款产品的投资回报有合理预期,根据上述测算可以看出,购买这款产品的投资者可能获得的投资回报率理想区间在7%-9%之间,当然也不排除亏损的可能性(尽管这种可能性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