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思考、实践、再学习、再思考、再实践,我的理财师之路。

适用性是原则也是方法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11-05 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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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客户找寻适合自己风险能力的产品,或为金融产品找寻合适的客户,这是一个销售的原则,同时,它也是完成销售的重要方法。

理财经理容易犯以自己的想法替代客户的想法的错误,为客户介绍风险承受能力不符的产品。由于理财经理接触的信息量远大于普通客户,对每个产品的风险了解较为充足,经受了市场的洗礼,加之收入稳定,年龄较轻,往往风险能力较高。在介绍产品时,不免扩大收益、降低甚至忽略风险。这种销售,在牛市中,屡试不爽,客户感激不尽,客户也不知如何赚到。可在熊市中,麻烦就来了。对客户要长期维护,不是火车站的买卖,有一个算一个。实际上理财经理犯的最大错误也不过是这一点,把不合适的产品卖给了不合适的客户。可这个错误小吗?

客户的教育背景、家庭财务情况、理财目标、理财性格等都不相同,对待风险态度当然不同。即使勉强购买到风险高收益高的产品,也处理不好,吃不好,睡不好,在不该进场时草率进场,在不该退场时惶恐退场,追涨杀跌。

当然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是在变化的,而非一成不变。也不必替客户投资低风险产品受通货膨胀蚕食而扼腕。客户需慢慢引导和教育,不到那个层次理解不了、操作不了,需客户自己逐步了解,不能代替。再说,客户无论存款也好、国债也好、理财产品也好、保险也好,只要不出这个银行,广义来说都能产生效益。如此何不顺着客户、依着客户的能力和水平,完成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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