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理财产品--事实与观望间会有些许差距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5-04 21: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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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到银行转了一圈,和交行的大堂经理咨询了理财产品的相关讯息,也算是响应这次大学的号召吧?这位大堂经理态度挺好的,见到时总是一脸真诚的笑,让人感觉如沐春风。所以在“暗访”之前,其实内心有些许矛盾:我希望得到一些最真实的信息,但我又不希望这些真实的信息存在太严重的违规现象,以致于要为她带去一些负面影响。
好在,最终的结果让人感觉还能接受。
和MM打了声招呼,因为我准备办个附属卡,于是通过信用卡的话题,开始我们的对话:
问:不知道现在有没有什么起点比较低的理财产品(呵,这个问题问得,有点司马昭之心,人人皆知呀)?
答:我们的得利宝系列理财产品起点都是五万。不过你如果需要起点较低的理财产品,我们有保险类的产品可以选择。
我:噢,那类产品应该不属于理财产品之列吧?
答:这个其实也属于理财产品,到期也有分红和收益的。
因为和此次暗访的内容有点无关了,所以我放弃了对这个问题的继续询问。
问:那最新一期得利宝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是多少呢?
答:因为现在上面有规定不允许我们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强调预期收益,所以我们现在推出的产品是固定收益产品,分一个月和三个月期限,一个月固定收益率是3.5-3.7。
问:固定收益,可以保证?没有风险吗?
答:这个可以保证收益,没有风险。
问:这款理财产品投资于什么方面呢?
美女开始顾左右而言她,只是说投资于得利宝公司国外的的什么东东 %……·#¥
不知道是不是她对我们的咨询目的已经有了防范之心?
看着她一会和这个客人打招呼,一会又要跑到那边帮客人解答信用卡的问题,我也不好意思再继续追问下去。了解了一下合同内容,就离开了银行。但心里大体的结果还是有了。
为了对比这次暗访的效果,我刚才特意向姐了解了她之前在交行买的几个理财产品情况。     
姐和姐夫是交行的贵宾客户,据我所知,他们今年之前买的理财产品,银行都会强调预期收益,相比之下,银行自然是在调整了。他们之前购买的产品出现了亏损,银行还以补充产品的方式让他们购买,以平衡亏损。
     
从这一点来感觉,理财产品投资渠道的不透明现象还是存在,他们用于投资什么,投资者最终无法以确切的方式得知。他们能对客户用补偿的方式弥补亏损就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其实有相当一部分收益,我相信投资方是能够控制的,只是如理财大学昨天的置顶帖所述,银行理财产品的设计本身要兼顾除投资者以外的几方利益,然后才是客户收益,这就难怪银行理财产品会有这么多不该有的亏损了。

    话不多说,结合姐已购买的理财产品,以及这次咨询的结果,针对暗访条目作个对比看看。
1.是否存在销售起点金额低于5万元人民币的理财产品(起点都是五万,但如果你想选择起点低的理财产品,他们还是会推荐保险类的产品,有点不爽。 )
2.是否建立客户资料档案(姐购买他们的理财产品时都是有的)
3.是否开展客户风险承受度和产品适合度评估;(我没买,但购买时一定有)
4.是否对客户评估结果签字确认;(有)
5.是否在营业网点当面进行客户评估;(不确定,因为姐是他们银行长期VIP客户,服务会否有区别?暂时不能保证)
6.是否在宣传和介绍材料最醒目位置揭示风险; (有)
7.是否在宣传和介绍材料中说明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我咨询的结果是现在他们银行没有强调预期收益的理财产品在售,有的是固定收益,所以不存在可能的风险问题。但合同上还是提示了风险的)
8.宣传和介绍材料中风险揭示的语言是否通俗易懂; (从合同上看来,是的。 )
9.宣传和介绍材料中是否含有解释收益和风险的示例(有)
10.如果在宣传和介绍材料出现"预期收益率"或"最高收益率"字样,是否有测算依据(没有出现预期收益或是最高收益字样,MM告诉我:银监会明确规定,不准再销售强调预期收益的理财产品。她只向我推荐了一个月和三个月期限的固定收益产品,一个月收益3.5-3.7%,比银行定期高)
11.是否由专业理财业务人员向客户提供理财投资咨询顾问意见(有)
12.理财业务人员是否主动向无相关经验的客户推介与衍生交易相关的理财产品(没有,据我一直以来的了解,看似交行只向他们的VIP客户推销理财产品,只要有合适的理财产品,会主动向姐他们这样的VIP客户联系。我想购买浦发理财产品的那些老人家几乎没有机会购买到他们银行的理财产品,因为很强调速度呀,没准你晚去一小时,产品就卖完了!据说卖得快产品的基本都是他们宣传收益高的。那么结果肯定就是:不太好卖、收益相对不高的产品才会向普通客户推荐。总之我询问时,MM向我介绍的只是短期的固定收益产品,也许她感觉出来,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不高?不得而知。)
13.理财业务人员是否了解产品特性(比较了解)
14.理财业务人员是否具备与所销售理财产品相关的基本金融知识,了解市场发展情况;(是)
15.理财业务人员是否明确提示了产品风险;(没有,他们推荐的是固定收益产品,表面上看似没有风险。至少给投资者的第一感觉是没有任何风险的,但之前咨询了业内比较专业的人士,才明白风险提示不仅限于本金的风险,还应该涉及流动性风险提示,比如通胀风险,利息风险,真是又长了见识!)
16.是否与客户就产品风险认知进行签字确认;(有)
17.是否与客户约定联络和信息传递的方式,并保持有效联络(是)
18.是否告知客户进行投资的渠道,方法及程序。(比较笼统,解释有些含糊。)
我的结论是这样的,但愿我没有理解错误:因为银监会开始加大监管力度,不准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再强调预期收益或最高收益(这一点效果已经开始显现),对于这一点银行还是很诚实,会明确告诉客户;为吸引客户,银行也不敢再冒风险,开始推出固定收益产品,对于有短期投资要求的客户来说,市场应该不错,周转快,比银行定期自然要高那么一些;由于是固定收益,对风险的告知就显得不是很有必要,当然,我看合同上,风险提示还是有的,但据说即使是不可预知的流动性风险,银行也有提示的义务,这点,银行还做得不到位;第四,我最终还是不太清楚这一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有机会争取作个补充;如果认为理财产品的起点(都是五万,没有违规)太高,他们还是会向你推荐保险类理财产品,当然,这类产品不在这次讨论的范围,那么就点到为止吧。
从对比来看,总体感觉我们比较关心的几大问题(比如强调预期收益啦,比如没有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啦等等问题)都有改进。但未知的风险(我也才知道,固定收益也有未知的流动性风险,今后真要好好学习了!)没有相关提示,以及投资程序没有非常详细的说明。也许因为不是他们的准客户,所以才没有具体告知?总之,已购和待购还是有一线的距离,离看清事实应该还有一段路要走。
不过从银行回来,总体感觉还是很轻松的,我想:银监会的监管还是真正起作用了。让我们一起期待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真正向正规化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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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文思.^0^. 低调奢靡 发布于2008-05-04 21: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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