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个人理财业的发展及其启示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11-09 19:20:48 / 个人分类: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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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理财(Financial Planning,简称FP)热潮在国内兴起,国民对理财的需求日益旺盛。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对理财业务表现出极大的热情,理财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媒体对理财的宣传和报道日益增多;理财培训也正在兴起┄┄。个人理财最早在美国兴起,并首先在美国发展成熟,本文将回顾美国个人理财业的发展历程,并从中获得有益的启示。

  一、美国理财业的发展分析

  (一)美国理财业的发展历程

  1.萌芽期。美国的理财萌芽于20世纪30年代的保险业,它是当时保险推销员推销产品的一种手段。1929年10月股票暴跌,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功能促使保险公司的地位得到了空前的提高,同时大危机使人们开始萌生了对个人生活的综合设计和资产运用设计方面的需求。在这种背景下,一些保险推销员在推销保险商品的同时,也提供一些生活规划和资产运用的咨询服务,这些保险营销员被称为“经济理财员”,也就是FP的萌芽,尽管不成熟但已显现出很强的生命力。

  2.发展期。尽管理财萌芽于30年代的美国保险业,但真正意义上的理财概念和理财资格制度是20世纪60年代末期以后才确立的。1969年是美国理财业发展的标志性年,这一年美国创立了首家理财团体机构IAFP(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Financial Planning),他是一家以普及理财知识、促进理财发展为目的社会团体。1972年,美国创立了理财教育机构——College for Financial Planning,并创立了CFP标志(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s)。1973年该校的首批42名毕业生获得了CFP资格证书,并由该批毕业生设立了旨在建立和维护理财的专业权威性,在世界上推广理财资格活动的团体ICFP(Institute of 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s)。1985年,ICFP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设立了IBCFP(International Board of Standards and Practices for 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s,后改为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s Board of Standards,简称为CFP Board)。

  经过了20世纪70和80年代的发展,美国开始出现真正意义上的理财业界和较为完善的理财制度。另一方面,围绕个人财产的管理、运用的时代背景发生了重大变化,突出表现在:个人金融资产膨胀、金融自由化浪潮兴起、老龄化社会来临等方面。这一系列因素促使人们对理财的需求急剧增加,作为金融自由化改革的结果,金融商品迅速增加、金融风险加大,人们迫切需求理财师的帮助,这样就推动了理财业的空前发展,理财师的地位不断提升。

  3.考验期。1987年10月19日的[黑色星期一]使投资者损失达1万亿美元。理财师由于提出的投资方案遭到重创而丧失了信用,理财师给人们留下了强烈的不信任感,社会地位直线下降,理财业迎来了最艰难的时期。

  4.成熟期。尽管如此,其后的一段时间,理财业的热心者们开始考虑改革理财制度,将理财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生活规划上来,如退休后养老年金的安排等。其次,CFP Board开始重视后续教育和严格遵守伦理规定的问题,这一点直到现在也没有改变。2000年1月IAFP和ICFP合并,成立新的理财组织FPA(Financial Planning Association),其目的是为理财提供一个有机的活动空间,使理财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根据[2001年美国职业评估调查]资料显示,在250个职业中,理财师超越网站经理、精算师等,成为全美排名第一的理想职业。美国的理财业经过1987年低谷后的调整恢复,目前已成为认知度和社会地位相当高的专门职业,可以说美国的理财业进入了成熟期。

  (二)美国理财业的商业运营

  1.理财的模式。美国的理财大致可分为两种模式:独立经营型FP(主要在咨询公司、理财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从业,也称为“独立理财体系”)和企业型FP(主要在金融机构内从业,也称为“机构内部理财体系”)。在机构内部理财体系中,理财通常被作为促进本机构商品销售的手段或仅给VIP客户提供;在独立理财体系中,理财被作为其本身的业务。两种理财模式的区别:机构内部理财体系,理财策划、咨询等通常免费,但策划内容通常与本机构的业务相关,因此,独立公正难以保证;独立理财体系由于没有自身的产品兜售,因此相对公正,但其理财策划、咨询通常要收费。目前,约有2/3的理财师在专业理财事务所从业或者是隶属于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属于独立经营型FP。另外的1/3是在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业,属于企业型FP。

2.理财师的商业活动。根据CFP Board的现状调查,典型的CFPTM实务者,除持有CFPTM资格外,一半以上的人同时持有证券、保险或者其他2个以上的资格,例如作为投资顾问而对投资进行咨询时,获得的报酬必须持有联邦认可的投资顾问资格。尽管理财师是以Financial Planning为主业,但在实际的商业运营中,在做生活规划的同时,还伴随有金融商品的推销、或者是税务、会计咨询等,因此几乎所有的理财师提供的服务都是有两种以上的综合型服务而组成的。

3. 理财师的从业情况。美国的理财师部分被金融机构雇用,部分独立开展理财业务,部分在独立开展理财业务时,与其他的机构保持合作。

 4.CFPTM报酬形态。典型的CFPTM收入是由手续费和佣金两方面构成的。也就是通过为顾客管理和运用资产而按一定比例(通常是0.5%-1.5%)收取的手续费,以及当出售特定的商品时,会从该商品的所有权人处获得一定的手续费(佣金),这两种收入构成了CFPTM报酬基本形态。还有部分CFPTM实务者以小时为单位,收取顾问费(咨询费),一般每小时收费75-225美元。

  (三)美国理财执业资格

  美国理财业拥有众多执业资格,其中最权威、影响最大的当数注册金融策划师①(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简称CFP),CFP是国际上金融理财领域最权威和流行的一种职业资格。注册金融策划师的主要职责是为个人提供全方位的专业理财建议,保证人们财务独立和金融安全。

  在美国,金融策划这一行业虽然存在了很长时间,但直到1969年IAFP成立,才开始酝酿对从业者进行正规的证照管理。1985年,经过美国NCCA (National Commission for Certifying Agencies)的授权,CFP Board of Standards——美国注册金融策划师标准委员会正式成立。作为一个非盈利性的职业资格管理机构,它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和维护个人理财领域的职业标准,成立或授权专门的金融策划学院负责职业培训,组织职业资格考试,并颁发CFP资格证书等手段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经过近20年的实践,美国CFP标准委员会主要从四个方面——即“四E”准则对金融策划师的职业认证提出要求:教育及后续教育(Education & Continuing Education)、考试(Examination)、工作经验(Experience)、职业道德(Ethic)。目前“四E”准则已经成为是国际公认的个人理财职业认证的经典准则。

  美国设立的CFP资格证书和“四E”准则在国际金融策划领域引起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为了将CFP概念和该职业资格国际化,在美国的倡导下,International CFP Council ——国际CFP理事会于1990成立,它是CFP标准委员会的一个次级机构。在国际化和本土化共举的前提下,国际CFP理事会的目标是在美国“四E”准则的基础上确立和认可各成员国金融策划师的职业道德,职业要求和从业方式等各方面的标准,并提高全球范围内公众对金融策划工作益处的认同。20世纪90年代的后半期,世界各国纷纷导入FP机制,理财组织迅速扩大,除了美国以外,国际CFP理事会目前还有17个成员国和地区。国际CFP理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交流信息、观点和研究成果,经过10余年的发展,截至2003年底,全球得到严格注册认证的CFP已经超过8万人,其中美国的会员数约占52%。

  作为目前个人理财领域最权威的国际组织,任何国家如果准备使用CFP资格认证体系,颁发带有注册商标CFPTM或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TM的资格证书,并得到国际同行的认可,必须通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加入国际CFP理事会,在获得其授权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整个项目的本土化。

  除了CFP,美国还有其他很多理财执业资格,如ChFC、RFP、RFC、CFC、CWM等。

  二、美国理财业发展对中国的借鉴

  中国的个人理财业发展才刚刚起步,目前正处在理财理念的导入期。从美国个人理财业的发展历程中,可得到一些对中国个人理财业发展有益的启示。

1.成立和完善自己的理财组织。2000年和2002年在北京分别召开了第一届、第二届中美金融策划论坛,论坛主要内容是介绍国际CFP理事会成员国实施CFP认证制度的经验,并探讨如何进一步在中国推广CFP和金融策划的概念,建立金融策划的行业标准和职业道德,全面推行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制度。在两届论坛基础上成立了中国金融策划师协会(筹),2004年9月,中国金融理财师标准委员会正式成立,这是中国个人理财业迈出的重要一步。由于理财涉及范围较广,标准委员会应在现有的银行业协会、证券业协会、保险业协会等团体会

员的基础上,尽快吸收更多的相关团体参与如会计、税务、法律等方面的协会团体,这样既可以扩大协会的影响和知名度,也便于理财业相关工作的推进;同时,标准委员会应加快自身的制度建设,尽快完善自己的组织体系,为协会的后续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推出理财师资格认证制度。近几年,理财师开始进入我们的视野,如2002年8月, 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首批50名经过培训的寿险代理人获得平安公司的“个人理财规划师”资格证书;2003年2月,招商银行率先在国内金融业中举办个人客户经理金融理财规划师(CFP)培训,培训合格者获得金融理财规划师资格;不少银行的理财中心和贵宾理财室也出现了理财师。尽管理财师开始被公众所熟知,但国内实际上还缺乏严格认证意义上的理财师,目前国内的理财师主要存在于银行和保险公司,且都是有各银行和保险公司自己认定。这样的理财师资格认定缺乏统一性和权威性,据笔者了解,国内目前还没有一家金融机构开发出比较成熟的理财培训课程体系,因此,由银行和保险公司自己认定的理财师其执业水平和素质是令人怀疑的。中国金融理财师标准委员会在强化和完善自身组织体系的同时,应尽快推出较权威的理财师资格认证制度,这方面要加强与国际CFP理事会的合作,最好能尽快加入国际CFP理事会,引入CFP资格认证制度。但在引入CFP资格认证制度时,要注意由于各国法律、政策环境的差异而导致理财制度水土不服的问题,从而正确处理好理财师资格认证国际化与本土化的关系。另外,可以考虑设立其他较CFP要求低的资格认证制度,来适应不同层次理财人员的需要,这方面可以借鉴美国、日本的经验。

  3.加强理财的教育培训。理财在我国正处于导入期,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是加强理财的教育培训,将正确的理财理念导入中国,并培养优秀的理财人才。理财的教育培训工作需要多方面力量来参与,目前,中国个人理财培训市场已经兴起:部分大学已经推出了理财培训课程;部分国外的理财协会已经进入中国提供理财培训;部分投资咨询类公司专门提供理财培训;另外,还有部分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内部培训。尽管目前理财培训项目已经不少,但高质量、系统的、权威的理财培训课程还很少,甚至部分理财培训项目(包括一些国外和地区的)内容粗躁、质量不高,连基本的理财理念都不正确。笔者在对我国个人理财业的研究中,也深感开发一套高质量、高水准、系统化、本土化的个人理财培训教材是我国个人理财业发展的当务之急。希望中国金融理财师标准委员会能尽快作好这项基础性工作,为中国个人理财业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当然,理财教育培训体系与理财师资格认证体系有内在的联系,两项工作应作为统一的整体而展开。

  4.重点发展金融机构理财。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金融机构理财更符合我国国情,也更具有优势。但我国目前金融业还是实行分业经营,这是金融机构理财最大的外部制约因素。而且,从发展趋势来将,客户更需要提供一站式金融或理财服务(One-stop financial services),因此,在大力发展金融机构理财时,应注意加强银行、保险、 证券基金等部门的联合,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一站式理财服务。

  5.发展独立理财,加强竞争,提高理财服务的水准和质量。在重点发展金融机构理财时,也要适当发展独立理财,如投资咨询公司、理财公司(事务所)等。因为金融机构理财存在技术上的缺陷,金融机构的理财师往往要站在本公司的立场上,将本公司的产品推荐给客户,因此难以做到客观公正,这将有悖于理财师的职业准则。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之一是发展独立理财,对金融机构理财形成竞争,迫使金融机构将理财发展为独立的业务,而不是仅仅作为推销产品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金融机构理财的缺陷,同时,也可以提高整个理财业的服务水准和质量,促进理财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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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xp nxp 发布于2008-11-10 21:13:19
很好的资料
谢谢
艾草的个人空间 艾草 发布于2008-11-11 21:40:04
写得很好啊,我也是金华的,不知你是哪个行的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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