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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深交所“以下犯上” 证监会置若罔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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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冯涛专栏》深交所“以下犯上” 证监会置若罔闻
2008年 7月 25日 星期五
7月16日,深交所网站刊登了一份由深交所综合研究所法律研究小组撰写的《2007年证券市场主体违法违规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但就在报告登出当天夜里,这篇报告就被火速从网站上拿掉,整个事件更加显得意味深长。
笔者非常庆幸能在事後阅读了这份矛头直指证监会、长达129页的学术研究性报告。报告中重点分析了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八大市场主体2007年违法违规情况,并得出三条结论,直指“行政监管部门承载过重,不堪重负”;“自律监管缺乏层次,监管独立性、刚性和主动性不足”;“社会监管不确定因素较多,监管随意性强”。
其中在分析监管源头时,报告明确指出,证监会的权力过于集中,不仅没有弥补市场的缺陷,反而妨碍市场机制作用的正常发挥。这一观点引起了市场各方极大关注。正是由于证监会对证券市场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领导,同时又缺乏相应的权力制约机制,证监会监管的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张,包括行业准入、业务审批、发行审查、上市监管、违法查究、风险处置、投资者教育和保护等,行政权力的过分干预使得上市公司成为中国最为稀缺的资源,同时引发了各种负面的股市行为。
证监会作为中国证券市场的最高监管机构,其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程中所做出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其“劣迹”也是广大投资主体心知肚明的。以往指责、批评证监会都是一些社会学者、中小投资者的专利,但是这次深交所与证监会作为上下级,公然“撕破脸皮”将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公诸于众,深交所的勇气值得赞扬,而证监会一副无动于衷的姿态不禁让人想到,难道报告撤掉了整件事就算平息了吗?
多年来对于中国证券监管体制存在弊端的讨论不绝于耳,这份报告所涉及的内容也属于老生常谈。但是,该报告之所以引起这麽大的社会关注,究其原因,大概是深交所的身份,以及报告曾出现在深交所网站而又在当天被撤掉的事实。
从另一个角度分析,深交所此举似乎是在宣泄沦为证监会附属机构的不满情绪,以及表达交易所渴望获得独立权力的强烈愿望。
报告中明确提到,证监会还要“监督和指导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制定”,明确表达了交易所的不满情绪。同时“加大自律监管机构的处罚力度,除了适用公开谴责、通报批评这些传统的名誉处分之外,还应该增加经济制裁等新的处分措施”,实际上表达了交易所获得独立权力的愿望。
不管出于什麽动机,深交所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将监管问题公诸于众是值得鼓励和赞扬的;但是目前中国股市仍存在许多问题,证监会应该且必须承担主要责任的同时,作为深交所来说是不是应该引以为戒、更好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呢?正如报告中所提到的,当前的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确实少了有效的市场自律监管这一必要环节。
从根本上看,目前我国的两大交易所仍是政府推动成立的,只是行政监管的延伸,并非证券机构自发的互助和自律组织,距离传统会员制交易所还很远,会员也无法通过实施交易控制和决策权,而达到有效的自律,缺乏真正进行市场自律的能力。长远来看,推进交易所的公司化改革,通过促进交易所组织结构和公司治理的完善,才能为股市健康发展增加新的制度条件。
权力的过度集中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市场效率、增加了寻租概率,同时也产生了低效的监管主体,要解决这一难题,只有在符合改革方向与潮流前提下,有关部门必须对权力进行界定的同时对权力进行再分配,把市场交易权还给市场主体。
股市的监管原则,就是应该为所有市场主体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投资环境,希望管理层尽快健全、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如果监管者本身不能自正其身,那将会成为中小投资者的灾难,如果市场各方始终处于极度不公平的环境下,市场的非理性之路将会更加漫长。(完)
路透专栏原帖地址:http://cn.reuters.com/article/columnistNews/idCNChina-1798620080725?feedType=nl&feedName=dailyNewsUpdate&sp=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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